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Day 315: 輪椅

記得自己在大一的暑假就考了駕駛執照, 當時看到車牌上寫有不同車種的代號, 就一直誤以為從屬 15 號的傷殘者車輛指的是輪椅, 後來才得悉是經專業改裝過後的私家車輛, 輪椅卻屬於復康系列, 並不需要駕照.

從性質來分類, 一般輪椅可分為三種, 包括大後輪輪椅, 小後輪輪椅和電動輪椅. 另外還有各式各樣的特製品種, 前者在一般道路上最為常見, 乘客(傷殘人士)可自行推動方便活動, 小後輪輪椅常見於醫院, 乘客不能自行推動, 其實也沒有這個必要, 一來可避免不必要的意外, 二來體積較小, 重量較輕, 方便收藏, 至於電動輪椅就不用詳述, 唯獨是安全上有爭議, 因為電動輪椅的時速可達20公里, 大概就是世界一級馬拉松選手的跑步速度, 在街道上橫衝直撞, 很容易產生意外, 且對途人造成極大不便. 而事實上法例並沒有對這種車輛進行監管, 政府應該盡快立例, 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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