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網球比賽, 最大惑不解的就是網球的計分方法, 而在網上查找卻發現了多個不同說法. 第一個說法來自界定為偽數學的數秘術(Numerology), 中世紀人相信60為一個完整單位(滿分), 所以若以四球來定小局輸贏, 每一球應為15分, 而40則是45的簡稱. 第二個說法是關於網
球運動的前身司法泰克(Sphairistike), 據說曾一度是海員之間的遊戲, 所以利用船槍的數量作記分的準則, 小船槍數為15, 中船為30, 大船為40. 還有一個說法就是時鐘的刻度, 一小時60分鐘, 每一個 quarter 表示一分, 和第一個說法一樣, 以40代替45, 得到同樣的計分系統. 三個說法都有各自各的支持者, 恐怕已經不可考證真偽.
關於時間的數字學, 當然離不開"12"了, 一年有12個月, 因為地球公轉週期約為月球公轉週期的12倍, 而一午(meridiem)又有12小時, Dozen也自然成為了計算單位, 有趣的是原來除了熟識的10進制和2進制外, 12進制也有一定地位, 自古代流傳到今天日常生活當中, 例如度量衡中的尺和寸. 而12(一打)在12進制的寫法為10, 12個一打為100, 術語為簍(gross), 1000則作大簍 (great gr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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